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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冷凍治療】用196℃的液態氮,以低溫急速冷凍皮膚病灶
適應症:
1.良性以及前期皮膚腫瘤:
如纖維瘤、基底細胞瘤、鱗狀上皮癌、老化性角化症、日光角化病、脂漏性角化症、黏膜白斑病、鮑溫病,、黏液囊腫,脂腺增生及病毒疣等。
2.雞眼,尤其病灶中心半透明角栓。
3.圓形禿髮。
4.痤瘡(囊狀、結節狀或是膿泡狀) 。
5.血管瘤。
6.蟹足腫。
7.倒生毛。
使用後使病灶壞死、自動脫落。
【冷凍治療居家護理】
1.冷凍治療過後皮膚沒有傷口,稍微紅、腫、痛,此乃正常現象,可正常碰水,不須換藥。約1─2週,治療過的部位會壞死結痂,並自動脫落,幾乎不留下疤痕。
2.通常會慢慢形成一層死去的痂皮,勿自行提早把它摳破,反而容易產生傷口。
3.有些會在局部產生水泡。請勿自行把水泡扎破或擠破。起水泡處,使用優碘或醫師開立的局部抗生素藥膏塗抹,再用OK繃或砂布貼起來保護傷口。
4.病毒疣具有接觸傳染性,若手接觸過病灶,請立即洗手,以防傳染
5.治療後可能會有輕度的暫時性色素沉著,避免日曬。一段時間可漸漸退去,若局部紅腫持續擴大,合併發燒,請回門診就診。
◎◎大致上需要2~5次,間隔約1~3週,依據治療的問題而有相異。半途而廢,常是治療失敗的主要原因。需有一些耐心,能順利的完成治療。◎◎
『冷凍治療前注意事項』
有血小板缺乏、自體免疫疾病、血液惡病質者,或常出現有間歇性肢體蒼白或發紺的現象,或是被診斷有冷凝纖維蛋白原血、冷凝球蛋白血的特殊疾病亦或是目前正接受洗腎、免疫抑制藥物治療的病人,均應避免或小心接受冷凍治療。(圖片:網路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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